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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原则

来源: elecfans
2019-12-05
类别:基础知识
eye 94
文章创建人 拍明

原标题: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原则

  漏电保护器,简称漏电开关,又叫漏电断路器,主要是用来在设备发生漏电故障时以及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保护,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可用来保护线路或电动机的过载和短路,亦可在正常情况下作为线路的不频繁转换启动之用。

  1.机械设备发生碰壳故障。 

  2.私拉乱接的电线绝缘破损。 

  3.人体直接触及相线电压。 

  4.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游泳池、淋浴房、厨房、卫生间等),因人体表皮电阻降低,触电死亡的危险大大增加,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便能有效地减少触电伤亡事故。

  5. 当一些电子设备绝缘损坏时,其外露的金属附件(如电视机、收录机的拉杆天线等)可能带危险电压,这种危险电压是不能用接地的方法消除的,只有靠安装漏电保护器才能保证在人身触电的瞬间迅速切断电路,保证人身安全。 

  6.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漏电而引起的触电事故; 

  7.防止用电过程中的单相触电事故; 

  8.及时切断电气设备运行中的单相接地故障,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9.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的不断增加,在用电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本身的缺陷、使用不当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而漏电保护器的出现,对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及时切断电源,保护设备和人身的安全,提供了可靠而有效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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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电保护器在技术上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触电保护的灵敏度要正确合理,一般启动电流应在15~30毫安范围内。 

  2.触电保护的动作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应大于0.1秒。 

  3.保护器应装有必要的监视设备,以防运行状态改变时失去保护作用,如对电压型触电保护器,应装设零线接地的装置。

  主次漏电开关的选用

  一般在线路装置中线路电源的总开关的选用要考虑线路负荷的最大电流、导线安全载流量、满足线路的过流、过载、短路、失压等保护要求。而在各线路干线、分支中装的各种开关应满足干线、分支线路的要求。因此开关的选用必须要满足一个基本规定即上下级之间要紧密配合。下级开关不能越级选用。容量的选用系数也不相同。选用的前后级开关的额定电压必须一致。

  选用主漏电开关的额定电流:开关额定电流需用系数×线路负荷最大计祘电流。式中开关选用的需用系数选用1·7倍。额定动作时间在0·04s。(如果在线路中有电动机控制线路则开关需用糸数选用2倍。额定动作时间在0·1s。)额定动作电流在0·1A。

  选用线路干线漏电开关的额定电流;开关额定电流需用系数×线路干线负荷最大计祘电流。式中开关选用糸数选用1·35倍。额定动作时间在0·02s。额定动作电流0·03A。

  选用线路支路漏电开关的额定电流:开关额定电流需用系数×线路支路负荷最大计祘电流。式中开关选用系数选用1·2倍。额定动作时间在0·02s。额定动作电流0·03A。

  选用漏电保护器时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 购买漏电保护器时应购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市场上销售的漏电保护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2002年10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有20%左右的产品不合格,其主要问题为:有的不能正常分断短路电流,消除火灾隐患;有的起不到人身触电的保护作用;还有一些不该跳闸时跳闸,影响正常用电。 

  2. 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要求确定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电压、工作电流、漏电电流及动作时间等参数。 

  3. 电源采用漏电保护器做分级保护时,应满足上、下级开关动作的选择性。一般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不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这样既可以灵敏地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又能避免越级跳闸,缩小事故检查范围。 

  4. 手持式电动工具(除III类外)、移动式生活用家电设备(除III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 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这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中明确要求的。 

  6. 机关、学校、企业、住宅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7.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以及潮湿、高温、金属材料占有系数较大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的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场所,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

  8.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临时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应选用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9. 漏电保护器作为直接接触防护的补充保护时(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 

  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这两个参数保证了人体如果触电时,不会使触电者产生病理性生理危险效应。 

  在浴室、游泳池等场所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宜超过10mA。 在触电后可能导致二次事故的场合,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6mA的漏电保护器。 

  10. 对于不允许断电的电气设备,如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消防设备的电源、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等,应选用报警式漏电保护器接通声、光报警信号,通知管理人员及时处理故障。


责任编辑: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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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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